《申請公告》 2024春赴國外自費交換計畫
一、自費交換計畫說明
1. 參與交換計畫可享有免姊妹校學雜費之優惠。
2. 交換期間為2024春季班一學期。
3. 可交換國家: 請參考全球處網頁公告(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41834,r8945.php?Lang=zh-tw)
4. 可申請學校: 請參考全球處網頁公告(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41834,r8945.php?Lang=zh-tw)
5. 本計畫無獎學金補助。
二、申請資格及限制:
1. 本校在學學生。
2.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50% 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。(本次請檢附110下及111上的成績)
3.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(2021年1月以後)外語能力檢定成績,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說明(不接受TOEIC或GEPT, 不接受補件)。
4. 選填志願:每人志願最多填寫5所姊妹校。
三、申請方式:
第一階段:繳交書面申請文件(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,勿另加封面,相關資料請用A4紙影印提供。)
1. 2024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(如附件)。
2. 歷年成績單正本: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。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,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。
3. 國外學習計畫。(不限格式,中文即可,選填1間學校需填寫間修課計畫,選填5間須填寫5間修課計畫,至多填寫5間,依此類推)
4.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影本。(2021年1月後之語言能力證明)
5. 身份證正反面(外籍生/僑生為護照、陸生為入台證)影本。
6.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7. 導師(大學部)或指導教授(研究所)或校內授課教師推薦信一封。(不限格式)
8.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。
第二階段:申請學生收到院排序通知後,請於112年3月18日0:00至112年3月24日下午17:00間至以下網址填寫姊妹校志願序,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分發審查資格。
交換姐妹校志願選填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RvCz1Ns3rhxtxj867
四、生科院生科系、醫科系、生科院學士班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3月10日(五),申請者請將申請資料送系辦公室(生科二館R205)
五、 其他注意事項請見全球處網頁公告: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41834,r8945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