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國立清華大學「學生國際訪問獎」徵件
一、申請對象:
經指導教授推薦至國外大學從事短期實驗、研習、進修、訪問考察、田野調查、參與會議之研究生或實習、國際競賽之學生(博士班學生優先)。
申請及出國期間均應具國立清華大學學籍;應屆畢業者,應檢附「延畢相關證明」始能符合申請資格。
二、獎學金額度:每年可獲獎一次,並以上限 2 萬元為原則。
三、申請文件:請於2024年6月28日下午5點前送至系辦公室(生科二館R205)
(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,由薦送單位逕送全球研究合作組。)
四、注意事項:詳參全球處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