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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申請公告》115學年度下學期(2027春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7-18

一、根據「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
1.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,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。

2.前兩學期(114學年上+114學年下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 3.2(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 30%,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若有休學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。若仍有修課成績未公告情形,可先逕送成績單,承辦人後續通知學生補件作業。

3.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。

 

二、申請期程

生科系、醫科系、生醫學院學士班收件截止:請於115817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(生科二館R205)

 

三、繳交資料、申請流程、名額等資訊請見球處公告: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4-1524-311546.php?Lang=zh-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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